长沙政府官员因受贿获刑10年 曾帮开发商强拆

2013年04月23日11:42  潇湘晨报
4月22日,衡山县法院,彭再魁案一审宣判。审判长问其对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彭再魁没有正面回答,只说“还要想一想”。图/通讯员廖朝晖   4月22日,衡山县法院,彭再魁案一审宣判。审判长问其对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彭再魁没有正面回答,只说“还要想一想”。图/通讯员廖朝晖

  本报衡阳讯4月22日,衡山县法院,彭再魁在宣判过程中始终面无表情。 

    去年11月13日,长沙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受贿案由湖南高院指定衡山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4月22日法院一审宣判,彭再魁因受贿获刑10年,并被追缴违法所得332万元。

  1962年出生的彭再魁,历任长沙市芙蓉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局长,芙蓉区副区长,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有许多地产商、建筑商朋友。

  任职期间,彭再魁通过与相关部门打招呼的方式帮助建筑商承接工程。彭再魁还帮助开发商组织强拆,协调处理“钉子户”;另外也动用各种关系将查封土地“解冻”。

  作为回报,彭再魁得到现金、干股等,还在去澳门赌博时得到10万港币的赌资。

  检察官介绍,开发商很多都是通过拜节、饭局等方式送给彭再魁,部分款项被彭买了别墅。

  彭再魁的落马缘于另一官员的贪腐案。2011年,长沙市人大副主任任一平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纪委发现,彭再魁、任一平涉嫌受贿及赌博等问题。在“两规”期间,被告人彭再魁交代了省纪委尚未掌握的收受贿赂行为。

  同年10月18日,彭再魁被湖南省纪委“两规”。在“两规”期间,彭再魁交待了收受11名商人贿赂的情况。彭再魁被羁押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时,向看守所举报他人贩卖毒品的线索,被法院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法院查明,彭再魁单独受贿数额为273万元,伙同其兄彭伯魁共同受贿人民币58万元,共计受贿人民币332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彭再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2万多元。

  宣判后,审判长问他是否上诉,彭再魁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我还要想一想”。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廖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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